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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博士研究生邓君韬
在《中国法学》海外版发表学术论文
近日,我院2006级博士研究生(刑事法学方向)邓君韬同学的“On Theory of Essence of Crime”一文在CHINA LEGAL SCIENCE,2006(《中国法学》海外版,2006年卷)发表。该文系我院冯亚东教授所主持的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国犯罪构成体系之完善研究》(项目批准号:06BFX049)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文摘要:在犯罪本质特征“三性”中择取何者为“第一性”——也即对犯罪本质究竟为何,学界论争不一。以(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第一性”,必然导致“度”此一范畴在刑法中得以确立;以刑事违法性为“第一性”,不应使关于犯罪的理解堕入语言学、修辞学层面,而应谋求对犯罪构成的实质解释——其背后无可避免地从其余二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寻求“背景”支持;将应受刑罚处罚性作为“第一性”,显然受司法潜规律“以刑定罪”之影响,而应受刑罚处罚性中的“应”之衡度,却同样面临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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