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问题·论题·命题:如何培养法学研究中的“问题意识”
主讲人: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王伦刚 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间: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4:00-16:00
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模拟法庭)I座304
主办单位: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 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尤陈俊,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法学教研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社会学、中国法律史、法学学术史和法学研究方法论。在《法学研究》、Modern China等中国、美国、韩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有专著《法律知识的文字传播:明清日用类书与社会日常生活》以及《历史社会法学:中国的实践法史与法理》《司法、政治与社会:中国大陆的经验研究》《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当代台港卷)》等多部编著。
主要内容:
按照教科书式体例撰写的法学论文,其最大的弊病在于“有论域而无论题”,亦即只是选定了一个研究领域、对象或范围进行面面俱到的介绍和叙述,却没有从中提炼出一个中心论题贯穿全文始终并加以论证。教科书式的写作风格在今天仍然顽强乃至顽固地继续影响着法学论文的写作,这在很多题为“××制度研究”或“论××制度”的硕博士学位论文当中体现得尤其明显。之所以仍然存在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是与对问题意识的重视不够和认识误区有关,特别是没有充分意识到问题(question)、论题(problem)和命题(issue)之间的区别。对于如何提炼问题意识这一问题的思考,可以围绕“书本知识VS.社会实践”“历史视野VS.现实关怀”和“中国意识VS.国际视野”这三组概念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