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9日,由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与证券期货学院联合主办,西南财经大学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公司法治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商品交易平台创新与规制学术研讨会”在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成功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甘肃政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等专家学者,四川省人大、四川省金融监管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证监局、成都市相关部门,以及四家商品交易平台的负责人、商业银行、证券中介机构等共计约1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由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高晋康教授主持。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马骁教授代表西南财经大学对与会嘉宾表示了热烈欢迎。
第一阶段以“商品交易平台创新的实践与理论探索”为主题进行讨论,由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刘达宽主持。四川天府商品交易所刘昂生董事长,阐述了对大宗商品市场体系顶层设计与平台创新的思考。他主张应当对全国交易场所进行顶层设计和规划,应该区分商品类交易与权益类交易两类不同市场,并允许区域的商品交易所采用先进的交易方式。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付进董事长,介绍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进行的商品交易模式创新,并主张从平台治理、交易系统、资金管控、绿色理念等几个方面强化商品现货交易的风险控制。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博士生导师吴越教授,对现货远期合约到“虚拟”期货合约演变进行了历史考察,提出了现货与期货合约交易界分的“交易目的功能论”,主张通过交易目的与交易功能两大维度进行判断,从交易目的和交易结果的双重正当性,、来证成交易规则组合的正当性,并以“市场基础”与“法律原则”作为商业模式功能定位正当性的基础,他主张商品现货交易必须以促进商品真实流通作为合法性的根本遵循,并提出了平台公司治理的相关建议。甘肃政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的何文杰教授,阐述了现货远期合约交易的创新理论探索,主张由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予以准入许可、对现货远期网络交易平台主体提出更高的资质要求、建立以国务院期货监管部门为主体的监管体系、以期货交易规则为参照提高相应要求、并主张必须坚持立法先行而交易后行。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林发表了评论意见,他认为在当前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调下,法律对商品交易的需求应如何反映和推动,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他指出,商品现货交易的发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特别是从期货到现货的反向发展路径,造成了结构上的混乱。商品现货交易中基础资产的确定应当注重回避高风险产品,而对商品现货中远期交易与金融业交易之间进行合理界分也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商品现货交易模式的合法性路径在于,必须从准入、资金端、货物端、报价与结算等各个环节,注重对系统性风险的把控和排除。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教授,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弘指出,首先应对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定位进一步予以明确,并应当对整个市场体系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对大宗商品市场的多元功能应有一定的顺位,应首先满足商品性,其次是金融性,最后才是证券性。其次,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在准入方面设定门槛,不应无条件面向公众而应注重合格投资者条件设定,规避“涉众性”。再次,应当借鉴中央对手方制度,注重第三方集中结算方式的运用。最后,应当建立双层次的监管规则,定性规则由中央监管机构制定,操作规则由省级地方监管机构制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钟维博士从美国现货与期货交易发展的历程与经验的介绍中,指出现货预期交易中的交易标的是现货商品本身,是一种单层次的法律构造,显著区别于期货交易的双层标的法律构造,前者是一种“物流”,后者则是一种“商流”。商品现货交易中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抵消,并非常态化的对冲交易,不应简单判断为期货。区分现货远期与期货交易,在于从功能上决定的形式上是否具有常态化的对冲交易机制。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杨阖、蒙顶山茶叶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雪峰、重庆咖啡交易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等嘉宾也分别从法律体系与实践探索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评论意见。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琳对第一阶段的研讨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比了国外商品现货向期货发展的历程,并对我国监管的宏观环境进行了剖析。他认为交易平台的功能在于营销交易、价格发现、制定标准,地方监管机构着重以穿透的方式,关注交易平台在制度、技术、资金监管、交割等方面的设计与执行,强调合规与风控。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苏主持了第二阶段“商品交易平台风险防范与法律规制”的专题讨论。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谢雯昕,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交易模式的刑事合规性发表了研究意见。她认为不应将平台的资质认定直接作为认定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根据,并应动态把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等罪名的具体情节。同时认为,平台应当重视刑事合规性审查。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法官杨佳,通过案例统计方法,对大宗商品现货非法交易的刑事裁判进行了分析,提出被告人获取非法利益来源成为区分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的主要标准,并主张建构主客观统一的审理思路,明确交易的真实性质以帮助公正裁判。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张珏琼报告了利用商品交易平台犯罪的特点和规制,提出该类犯罪具有“正规化”、“组织化”、“交易化”、“利导化”、“合理化”五大特征,主张在刑事规制方面,进行源头调控、准入严管、明确规则、分层规制、综合治理。西南财经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师资博士后赖虹宇也以实证研究视角入手,对商品现货交易民事裁判中涉及的交易合同效力判断、现货与期货区分标准、交易平台责任承担方式等三个争议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交易目的识别、出入金流向的裁判意义、平台在交易结构中的地位作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启发式的意见。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博士生彭浩然,对商品交易平台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应借鉴美国CFTC的赔偿程序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纠纷解决单一化的特点提出改进意见。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侯东德教授发表了评论意见,他认为商品交易平台最重要的本质在于促进商品的真实流通,在风险控制方面要借鉴先进经验,特别是在资金监管上排除各类合规风险。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清理整顿办公室副处级巡视员周纯伦评论认为,监管部门更加注重主动发现问题,对经营模式、主体资格、资金管理、营销方式等方面的正当性进行监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徐贵勇法官,主张应当坚持行政处罚为主与在先,刑事处罚为辅与在后,认为实践中将非法经营罪作为口袋罪名予以适用的现象应予警惕。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博士生导师辜明安教授与李毅教授,分别从交易过程的经营风险防范与性质识别,以及地方立法、行业立法推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最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云博士,对本阶段的讨论进行了总结,并主要就其中涉及的刑事规制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吴越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发表了闭幕词。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广泛邀请了各界嘉宾,使本次研讨会具有了最为广泛的代表性,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开创新。同时,他以“定位、创新、合规、治理、规制”等五个关键词总结本次研讨会,并对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及各位嘉宾的热情讨论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宣布研讨会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