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长期教职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精神,借鉴其他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校及学校兄弟院系经验做法,根据学院学科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于长期教职岗的考核、评定等,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教授委员会共同负责决策。
第三条 科研任务
1、海归教师:1篇国内A加1篇国内B1,1篇国外B抵国内1篇A或者2篇SSCI抵1篇A或者2篇法学核心B1成果;
适用本条规定的成果包括经学校认定的论文、课题(纵向和横向)、调研报告。
2、国内教师:1篇A或者2篇B1(其中1篇法学核心)。
纳入B1级考核的成果只能是司法部、教育部课题和其他省部级重点课题。
对于海归教师和国内年薪制教师,超额完成上一考核期科研任务的,超额部分是否移入下一考核期,由本人选择,如选择移入下一考核期,则该部分成果暂停享受相应的科研奖励。
如果学校有教学折抵科研规定的从学校规定。
3、适用本办法的科研成果,必须是独立或者是第一作者(与在校学生合作,作为第二作者,科研处认定为第一作者的也视为是第一作者,此外,在国外期刊发表作为通讯作者,经学校认定作为第一作者的,也视为第一作者。),且该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
第四条 教学任务
1、海归教师:每年总课时不少于160,50岁以下的教授必须给本科上课32课时。副教授、讲师64课时。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
2、国内教师:每年总课时不少于225,50岁以下教师给本科上课每年不少于64课时。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
3、三年必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中的3项:
至少完成学院安排的学生的科研科创、暑期社会实践、专业集中实习指导、教学竞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成果奖申报、中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2项,三年至少主持1项教学改革类课题(含学院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第五条 承担学校、学院及系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考核期限
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教授委员会负责审定,考核评议结果上报学校。
第七条 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考核结果在院内通报。
2、未通过考核者,按学校和学院相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