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博士生毕业科研成果认定的补充要求

2017-09-04 16:15:00

根据我校《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2013年9月),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审议决定,对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认定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1.学位分委员会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生科研要求的基础上提高所在学科、专业的博士毕业科研要求,也可在规定的期刊目录中优化,剔除学科关联弱的期刊。

2. 2017年3月30日(含)后发表在各类报纸的科研文章不能参加博士毕业科研成果审定;

3. 2017年6月30日后发表在《宏观经济研究》《国有资产管理》《消费经济》《中国劳动》四本杂志上的科研文章不能参加博士毕业科研成果审定。

西南财经大学学位办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