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办法

2013-11-15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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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为妥善管理和正确使用学生证、校徽,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新生入学之前,由各院(系)统一到学生工作部领取校徽、学生证,按时填写并返还学生证、校徽登记表。

二、学生证和校徽系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和标志,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如有上述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于校纪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生凭学生证及“学生购票优惠卡”每学期可购火车优待票。

四、学生在校期间,因学籍变动,需换发学生证者应交纳成本费,如家庭地址发生变动,需改变乘车区间者应持父母双方单位(或街道)及当地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方能换发学生证。

五、学生证或校徽如有遗失,须及时登报挂失,学生证从遗失之日至登报挂失之前,因遗失引起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要求补办者,须写出书面检查,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审查签字,院(系)党总支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学生证只能补办一次。

六、毕业生、出国留学学生、退学学生等离校时,交回完整的学生证。

七、学生工作部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集中补办、换发学生证和校徽,其余时间一律不办理。

八、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将学生证交各院(系)办理注册手续,并由学院、系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对“学生购票优惠卡”进行充值。各院(系、部)应写明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后交还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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