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免修课程的规定
2005年7月第五次修订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真正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学校支持学生对教学计划中所开设的部分课程申请免修;同时,为了严格管理和考核学生自学质量、效果,特对免修事宜进行如下规定:
1.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生认为已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专业水准,可以申请免修,同时参加该课程的免修确认考核。
2.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第1周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交验拟免修课程的自学笔记、作业等学习材料。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由开课单位安排课程所属教研室(课程组)的教师审核学生学习材料,由负责审核学习材料的教师和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后,并将结论性意见通知学生所在院(系);由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3.免修课程的考核,由开课单位组织命题。命题工作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工作意见》中关于命题工作的要求;课程免修考核题应与该课程期末考核题的分量和难度相同。免修课程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的第四周。凡考核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因故缺考者,一律不再另行安排。
4.同一门课程只能提出一次免修申请,免修考试累计2门未通过者,不得再提出免修申请。
5.休学学生在复学后跟随下一个年级学习时,过去已修并通过考试的课程,可以免修,并承认其学分。
6.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综合论文训练及国防教育、生产(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类课程等不得免修。
7.免修不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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