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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网站管理办法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网站的日常管理,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发挥学院网站作为学院对外宣传重要窗口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师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的网站建设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备案,并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的内容审查和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学院指定一名党总支副书记为学院网站管理第一责任人,对于网页宣传的重大事项学院院务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第四条 学院学生会成立专门网络部对网站进行日常管理,设计、制作和维护本学院的上网主页,由学生会宣传部部长负责上网信息的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上传。
第五条 学院学生会招募网络部成员的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
2.思想端正,作风严谨,虚心好学,不断进取。
3.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雷厉风行,履行职责。
4.关心学院动态,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强的宣传意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编辑水平。
5.熟练掌握网络技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计算机网络水平。
第三章 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学院网站空间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分配,在学院的网站空间上不得放任何个人及学院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内容(经学院审查并链接的教师个人教学主页除外)。
第七条 学院登陆服务器进行网页维护的用户名及密码只能由学院分管该项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网络部部长及负责技术支持的管理员掌握。
第八条 以遵循建立网站的根本宗旨为前提,学院主页内栏目的设置、增删及部分重大事项的上网由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网页日常上传的内容由学生会编辑部的同学写稿,宣传部部长初审,交由相关老师审阅,最后由分管领导审定是否上传。
第九条 学院主页不设任何论坛或留言板。
第十条 对网站信息要注意日常监控,学院分别指定负责研究生、本科生工作的辅导员对学院主页内容进行长期关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网络信息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二)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五)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七)与法轮功有关的信息。
第十二条 网络部技术成员要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指导下加强对上网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网站在建设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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