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办法

2013-11-15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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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办法

1990年9月制定2004年7月第五次修订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是督促学生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系统理解和掌握的一种手段,而且,对检查和巩固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考核的成绩也是判定学生是否获取学分和能否毕业的依据。因此,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具体办法。

(一)凡教学计划中所开设的课程一律实行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考核办法。其中,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应主要采用考试办法进行成绩考核。

(二)考试的形式与方法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内容确定。可以闭卷,也可以开卷;可以笔试,也可以口试;可以闭卷与开卷并用,也可以笔试与口试结合;考查可以根据学生到课记录、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结合写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的方式进行。究竟采用何种方式,由主讲教师考虑确定后报院(系、部、中心)批准,送教务处备案,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三)平时测验,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期终考试一般在期末最后2周进行(按教学计划规定在学期中结束的课,经教务处同意,可随即举行考试)。

(四)期末考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个别课程确因需要,经教务处同意,可适当增加时间)。

(五)各门课程的考试范围应以教学大纲的要求为准,可涉及主讲教师讲授内容和规定的必读参考书的内容。

试题命题原则是:既要有一定深度,也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既要考学生掌握“三基”的情况,也要考学生的能力;既要有基本理论的运用,也要结合实际。

试题的具体要求是:①基本题,考学生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约占80%。②综合题,考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以及独立创新能力,约占20%。

(六)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期末考试题一般均采用试题库配制。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同时命2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每套试题须经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组长)安排专人进行审定,分管教学的院(系、部、中心)领导批准,于期末考试前4周交教务处考试科。

命题范围应以教学大纲为准,不能脱纲、超纲。命题既要有深度与难度,也要保证基本的覆盖面,使学生通过复习与考试能较系统、较熟练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度。每门课程的考试题量和难度应大体相当。

每套试题都须提交有审题专家签字的《西南财经大学考试命题审核表》。

(七)考试前,教师不得给学生拟复习提纲,不得划复习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漏题。

(八)试卷的印制由教务处教材科专人负责,印制的试卷由考试科分装后,送教务档案室保管。

(九)凡考试前与试题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均须严格保密,如有漏题和泄密者,将追究其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十)各门课程的期评成绩原则上应以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的比例评定。

平时成绩应根据平时听课、实验、课堂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及中期考试综合评定。

(十一)学生修学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课堂讨论、作业、论文、实习、纪律考勤等)及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载,学生考核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查成绩一般以优、良、中、合格、不合格计。

(十二)各门课程的考试一经结束,教师必须立即阅卷评分,并把考试成绩和期评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通过网上成绩登录系统进行登录。学生成绩册、阅后的试卷附《西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调查表》、《西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试题分析评估表》必须在考试结束后5天之内交送教务处。

(十三)公共课试卷原则上实行统一评阅。教师阅卷评分,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实事求是地评阅。学生不得向教师提出不正当的要求。

(十四)学生成绩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需参加正常补考;学生如果不参加正常补考,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必须重新注册学习;成绩不及格的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可以重新注册学习,也可另外选择其他公共选修课程修读。

(十五)凡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六)因故需要缓考的学生,必须事先履行缓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缺考者,作旷考处理。

学生的缓考可随补考进行,也可随以后学期中相关课程的期末考试一并进行。

(十七)学生有权申请免修。对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免修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即获取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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