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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务员队伍的实际需求,选拔一批2007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四川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全省2007年共选拔选调生630名,其中法院检察院系统129名,公安系统100名。
二、选调范围
(一)省内部分本科院校: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科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内江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宜宾学院等。
(二)重庆市部分本科院校: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学院。
(三)其他省(市)的中管、部属、进入“211工程”的本科院校。
(四)截止2006年8月31日,在四川服务期满1年以上(含1年)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选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是非观念明确,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大学、研究生期间无重修或补考),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备班级以上(含班级)学生干部、院(系)以上三好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之一,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含学士)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78年1 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学校推荐、资格审查、考察面试、统一笔试等程序进行选拔。
(一)学生报名
1.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6日-11月20日。
2. 报名网址:http://www.scxds.cn请选择“注册”报名填报个人资料,资料填写完整方为有效;学校审核资料属实并通过推荐,学生可打印《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登记表》(须贴近期1吋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三份,16k纸张,双面打印)。
3. 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分第一、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四川省所辖的一个市或一个州(填报成都市的须是中管、教育部属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请注意填好笔试参考地点。
4. 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填写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核实加分情况。学生将《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鉴章)、《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考察面试加分表》交院(系)党总支审查并鉴章,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有关部门审核并鉴章。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审核情况在考录系统中进行登记。
(二)学校推荐
各高校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分配的参加笔试人数的1:2(报考第一志愿为甘孜、阿坝、凉山州,且经学校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不受名额的限制),向四川省委组织部推荐参加选调的人选。(各高校按市州参加笔试的人数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各高校)
2006年11月25日前,各高校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在网上确认。
各高校公示参加选调的人选。
(三)确定考察面试人选
四川省委组织部到各校考察面试时,对学校推荐参加选调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察面试人选。不符合条件的,不对其考察面试。
(四)考察面试
200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面试组赴学校,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面谈等方式对其思想素质、能力状况、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面试(面试时,请学生带上《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登记表》1份)。根据考察面试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考察面试实行加分制,按“参加社会工作”、“获奖”、“政治面貌”等情况加分(满分25分)。加分由各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评定并鉴章。考察面试时,学生须带上“获奖”等证书的原件,由考察面试组审定。
考察面试评分与加分之和为考察面试最后得分(满分125分)。
考察面试得分进行公布,考生可以在选调生考录网站进行查询。
(五)确定笔试人选
按照市(州)需求、个人志愿及考察面试成绩,分学校按参加笔试人员数依次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
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六)笔试
按照公招公务员的笔试内容和方式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时间2007年1月6日(星期六)全天,上午9:00-11:00《申论》,下午2:00-4: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拟在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地分别设考点,考场地址请注意考录网上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每人缴纳考察面试、笔试费100元人民币(特困生可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2007年2月10日前在考录网上公布综合成绩(考察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
根据各市(州)党政系统、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各自的需求数量、个人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从填报第二志愿学生中依次递补,第二志愿为录满的,在服从调配的学生中依次递补。
公布综合成绩,公示拟录用人选。
(八)体检
2007年3月初,拟录用人选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省内高校及西部计划志愿者分别由学校、团省委统一组织体检。
(九)签订协议
2007年3月中旬,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各校(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省委)统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一并送递或邮寄至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507房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栏可不填,“应聘意见”栏须填“服从工作安排”。其中,考上研究生或中央国家机关及垂直系统公务员、四川省级机关公务员的,可尊重本人选择。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4月中旬)。
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分配派遣
2007年5月底前,将每位录用人选的具体工作单位通知到各高校。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公务员录用手续。
2007年选调生主要派遣到基础条件较好、有利于锻炼成长的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派遣到市(州)、县(市、区)机关工作(录用在成都市的分配到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的基层工作)。直接分配到市、县级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3年内下派到基层工作1至2年;直接分配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的,在同一岗位工作2至3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交流到县及以上机关。
六、档案转递、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户口迁移
1.档案转递。学生毕业时,由各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有关的市(州)委组织部,学生档案不能直接邮寄到四川省委组织部。
2.党组织关系接转。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其组织关系由学校有关部门介绍到市(州)委组织部,不能直接介绍到四川省委组织部。
3.户口迁移。学生的户口迁移到其具体的工作单位所在地,不能直接迁移到四川省委组织部。
七、咨询监督及联系方式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2876、86600092,传真:028-86600092,电子邮箱:scxds@163.com,通信地址:成都市商业街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507房间),邮编:610012。
附:1. 四川省各市(州)2007年选调生需求计划
2.《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登记表》
3.《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4.《四川省2007年选调生考察面试加分表》
5. 填表说明
6.《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 四川省情及市(州)概况
四川省各市(州)2007年选调生需求计划(共6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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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 党政 系统
| 法院检察院系统
| 公安系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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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数量
| 需求数量
| 专业
| 需求数量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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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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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各15名;须是中管、教育部属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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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
| 12
| 3
| 法律
| 10
| 4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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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医 、刑事技术、警犬、毒化、生化、爆炸物品管理、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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