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30日深圳市200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会

2013-11-15 09:26:00

为响应国家人事部发起的面向全国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做好深圳市2007年度市内外院校毕业生就业和接收工作,深圳市人事局决定召开“深圳市200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6年11月29、30日(8:30—16:00)

地点:深圳市体育场

二、会议形式

用人单位进场招聘,院校毕业生免票进场应聘,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现场洽谈。

三、接收市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范围和条件

国家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部分省属院校本科以上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及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各院校毕业生、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四、单位资质及报名材料

本市高新技术(项目)企业、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国有制和非国有制企业均可申报并预定展位。预定展位须持以下材料:《人事立户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五、报名、预定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11月25日;

地点: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六楼668室,电话:82122149、82122335、82122363、82122508、82126818、82122370、82122344、82409953、82122337。

六、毕业生进场要求

参加“双选会”的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中心)或学生处盖章的推荐表(函)、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招聘单位需求信息及其他详情请查询:

深圳人才网www.szhr.com.cn

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