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对摔倒不扶制度的思考——记深圳大学应飞虎教授来我校讲座

2013-11-15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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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对摔倒不扶制度的思考

——记深圳大学应飞虎教授来我校讲座

2012年4月9日下午2点,我院主办的光华讲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对摔倒不扶制度的思考”,在颐德楼模拟法庭顺利进行。这次讲座请到了深圳大学应飞虎教授作为主讲嘉宾,我院鲁篱教授担任主持人。

本次讲座,应教授以去年被激烈讨论的小悦悦事件为开始,指出有许多专家学者律师们都试图提出对摔倒不扶的解决方案。如谴责18位路人,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奖励见义勇为者,建立“好人免责法”,向因做好事而遭讹者提供帮助和网上呼声很大的撑腰体。应教授针对讨论的解决方案一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既然这已经成为了整体性冷漠,就不应该谴责个别人,而立法若是要对见死不救者惩罚的话,必定会导致更多的人得不到救助,应教授还形象的描述,如果立法通过了见死不救这一制度,墨镜行业将会飞速发展,民众之间则会更加疏远。而若是奖励见义勇为者,这种制度是不能承受一小部分人的道德风险的考验,并且这对于发放奖金的政府部门而言是个难题。

应教授选取了25个关于摔倒者和扶人者产生纠纷的案件,显示有十起属于恩将仇报的,3起假见义勇为的,其中的20几个被撞者都是老太太。这就引起了两个不得不提的问题,为什么媒体和互联网会有严重的倾向性报道,恩将仇报的人是多了还是假称见义勇为的人多了?应教授指出,应该综合考虑媒体、社会诚信、制度等情形分析思考。首先要明确,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应教授强调社会要有一定的发现真相的能力。关于真相的发现,一定要对诬陷者给予严重的惩罚,当纠纷难以明确时,对制度的确立就应该更多的考虑预防问题。而对诬陷者的惩罚这种执法则是当下解决摔倒不扶的关键所在,应教授指出不能因为摔倒的老太太可怜或是反悔道歉而放弃执行。其次,法律要对真正的撞人者给予反应,必须设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绝大部分案情可以搞清楚的情况下,对自称是见义勇为者要给予比脱逃者更严重的责任。再次,对于媒体,要有针对性的信息传播,从解决的角度看,应尽可能的关注、谴责恩将仇报者,而不仅仅是谴责冷漠路人,媒体对诬陷者的关注远远少于对冷漠路人的关注。媒体还应该避免新闻价值与事实真相之间的冲突。

在自由交流环节,同学们就自己关心的问题纷纷向应教授提问,如对于老年人处罚的有效性,对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出现问题的看法等,应教授也认真的一一作了回答。在讲座的结尾,应教授对于同学们提出了要善于全面收集信息,冷静、客观的思考问题的要求。鲁篱教授也为此次讲座作了总结,他指出同学们写作时,选题往往就在生活中,要从现有的问题出发,经过分析论证,真相的发现,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

虽然对于摔倒不扶这个话题经常被我们提起,但是今天的讲座,应教授却从不同的角度,再次为我们论证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拓宽了我们思考问题的思路。相信同学们经过两个小时的学习,也受益匪浅。

(撰稿郭倩 摄影段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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